“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 包括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补齐湿地生态保护短板。
在国家林草局今天(2日)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湿地管理司副司长李琰介绍,国家林草局将联合多部门,尽早印发《全国湿地保护“十四五”实施规划》,同时,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湿地监督管理。
李琰介绍,“十三五”期间,安排中央投资98.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中央财政湿地补助83.7亿元,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新增湿地面积20.26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新增国际重要湿地15处,新增国家重要湿地29处,国际重要湿地总数达64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899处,湿地保护和退化湿地恢复的面积不断扩大,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今年1月20日,湿地保护法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将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李琰对记者表示,国家林草局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进程,力争尽早出台《湿地保护法》。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今天公布的《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显示,中国56处国际重要湿地分布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黑龙江省分布最多,有9处。其次是广东省、湖北省和云南省,各4处。位于江河源头区域的湿地7处,位于河口水域的湿地10处。
与2015年-2018年相比,通过实施湿地工程项目,我国国际重要湿地面积增加了2479.29公顷。各国际重要湿地的水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但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相较于森林生态系统,我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起步晚,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投入远低于森林生态系统。
“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对天然林保护投入2400亿元,而对湿地保护的投入目前还不到100亿元。财政投入不足是湿地保护工作的短板之一。”有专家说。
而在重视程度和保护力度上也存在不足。1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林草局反馈督察情况时就指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系统性谋划欠缺,一些生态价值很高的湿地由于没有纳入保护范畴而被破坏”“湿地保护方面,基础性工作严重滞后,相关保护规划标准和正负面清单制度不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大量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长期游离在有效保护范围外”“纳入保护范围的湿地也未得到有效保护”。
李琰对记者表示,国家林草局将编制和修订《国家重要湿地管理办法》和《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湿地保护管理的配套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在进一步明确湿地监测分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监测工作,构建国家、省级和湿地地点的三级监测体系。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模式,引导人们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促进改善湿地所在地民生,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