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商业银行提升负债业务管理水平,维护银行业体系安全稳健运行,银保监会近日起草《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负债业务创新活动,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和审慎原则,确保创新活动与本行的负债质量管理水平相适应,不得以金融创新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或损害消费者利益。
负债质量管理,是指商业银行以确保其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目的,按照与其经营战略、风险偏好和总体业务特征相适应的原则,就负债来源、结构、成本等方面所开展的管理活动。良好的负债质量管理是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撑。商业银行负债业务种类复杂,还易产生不同市场间的风险共振。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和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等金融业态的发展,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复杂程度上升、管理难度加大。
《办法》确立了负债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创新管理等11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商业银行应确立与本行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比如,商业银行应将负债质量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并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突出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办法》明确,不得设定以存款时点规模、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及相关指标要求,防范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
商业银行应当重点从六方面加强负债质量管理:负债来源稳定性、负债结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适当性、负债项目真实性。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负债来源稳定性旨在要求商业银行提高对负债规模和结构变动的管理,防止负债大幅异常变动引发风险;负债结构多样性旨在要求商业银行形成客户结构多样、资金交易对手分散、业务品种丰富的负债组合,防止过度集中引发风险;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旨在要求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提升负债与资产在期限、币种、利率、汇率等方面的匹配程度,防止过度错配引发风险;负债成本的适当性旨在要求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内外部资金定价机制,防止因负债成本不合理导致过度开展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业务。
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种类众多,规模和负债基础上存在较大差异,《办法》明确商业银行可根据本行业务特征与风险偏好,对应负债质量管理六性要素,在已列举定量指标基础上,差异化设置负债管理指标和内部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