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见习记者 杨洁
1月19日,记者从商务部官网获悉,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作出完善,修订了工作方案,并组织遴选111家规模影响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零售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零售企业。
《通知》指出,商务部将进一步强化制度运用,加强部门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重点零售企业联系制度在密切政企沟通、把握行业大势、强化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重点联系零售企业的联系,密切关注其创新发展和示范带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各重点联系零售企业要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快创新转型,增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履行社会责任。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