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余俊毅
互联网存款模式是近两年来中小银行尤其是民营银行和地方城商行最偏爱的揽储方式之一,而这背后也反映出了中小银行对存款的渴求。尤其是此前部分民营银行的存款产品在互联网流量平台上受到了很多用户的青睐。
然而互联网存款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也带来了合规问题,其风险隐患也引起监管层重视。
日前,银保监会、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存量存款业务到期自然结清。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的存款补充渠道被减少,其负债端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大都已消失
《通知》明确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
其实在去年下半年,监管就屡次表态互联网存款存在的风险问题。此后,一些地方监管部门开始叫停了辖区内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业务,互联网平台存款规模明显收缩。已有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等一系列金融科技平台纷纷下线了互联网存款产品,并将停止新增发行。
《证券日报》记者浏览多个互联网金融App后发现,曾占据互联网平台“C位”的民营银行存款产品目前大都已销声匿迹。某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各家民营银行都在发力拓展自有渠道,通过手机银行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导流。记者还注意到,目前多家民营银行的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上可见到存款产品的身影。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监管视角来看,互联网存款主要存在如下风险:一是跨区风险,监管认为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二是流动性风险,监管认为,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三是经营合规风险,跨区风险中小银行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与异地存款人开展远程交易,存款人的实名认证、尽职调查等均不同于线下交易,可能存在合规风险隐患;四是第三方中介风险,监管认为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
苏筱芮认为,互联网存款管理趋严,受到冲击最大的群体是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第三方平台或受冲击
在《通知》发布后,很多已经通过非自营互联网平台办理了存款业务的投资者担心自己之前的协定是否依然收到保护。记者观察到,此次《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
同时《通知》还表示,目前相关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的存款业务规模不一,各自的经营状况也有所差别。为避免次生风险,《通知》明确监管部门可根据相关商业银行的风险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督促商业银行稳妥有序整改。
记者注意到,很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互联网平台而言,互联网存款被叫停之后第三方平台缺少了相对期限偏长的产品,对产品货架的丰富度会有一些影响,因此第三方平台可能会受到冲击。
对此,苏筱芮指出,尽管互联网存款业务也会影响互联网平台,但互联网存款的“导流”业务并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利润率低下,目前互联网平台引入存款主要为拓展自身的生态圈,作为获客的手段。因此,此次通知影响最大的是中小银行。
苏筱芮对记者进一步解读称,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渠道不及大行,对存款的依赖程度较高,尤其民营银行由于缺乏网点,更加依赖线上吸储,中小银行的负债端将面临挑战。
苏筱芮建议,未来,商业银行需要厘清自身的业务结构与规模占比,通过加强同业融资来缓解监管趋严带来的冲击;要认真评估监管指标,如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核心负债比例等重要监管指标,进行压力测试;要加紧平衡收入结构,做好客户精细化运营,大力发展自营渠道,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新型方式提升自身的运营能力;地方法人银行应坚守本地地位,在自身的能力范围内精耕细作。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资本补充是中小银行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们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同时,他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此外,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