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5日表示,为落实好新证券法及国务院的放管服改革要求等,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对5件规章、12件规范性文件、21件其他制度文件进行集中打包修改,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法规体系。
本次集中修改和废止的内容包括: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完善期货公司保证金的封闭管理制度等。
“本次打包修改废止38件规章制度文件,是对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又一次阶段性的清理和更新。同时,证监会还通过单独启动规章制度的修改程序,立新废旧,整合发布监管规则的适用指引等方式,推动证券期货规章制度体系系统性的清理工作。”高莉表示。
具体来看,此次集中修改和废止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
一是对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主要是按照新证券法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对相关法规的内容进行调整,清理、整合与上位法不一致,与资本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实践需要不相适宜的相关制度文件。
“包括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子公司,或者参股经营机构的管理方式,由行政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完善期货公司保证金的封闭管理制度等。”高莉表示。
二是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28件文件制度内容予以废止,主要是因为存在监管实践发生变化,与上位法不一致,所规范的事项已不存在,或已由新的规则予以规范等情形。
高莉表示,自2020年初以来,证监会已分三批打包修改废止了130件规章制度文件。下一步,证监会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一步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制定工作,适时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