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诗钰
1月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
投资估算方面,《批复》指出,该项目总投资572.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53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6.1亿元。保定南设站工程6.1亿元由河北省承担,剩余投资566.3亿元,资本金233.0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2.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河北省出资52.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河北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山西省出资58.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山西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该项目由雄安高铁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建设工期4.5年。
(编辑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