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8日上午刚刚发出通知,向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可自行打印《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非应急运输车辆弄虚作假的,一旦发现,要纳入“黑名单”并记入诚信记录。
第一财经记者今天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向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进出河北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下称《通行证》),自行填写,随车携带。交通运输部已公布了《通行证》式样。
交通运输部表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持有《通行证》的车辆,要保障优先便捷通行。进出河北省石家庄和邢台地区沿途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对应急运输车辆在出入口遇有交通阻滞等情况的,要积极协调保障快速通行。
上述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接发展改革、公安、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科学研判形势,加强协调联动,确保进入石家庄和邢台地区的医疗防护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三保障一通畅”,即保障运输供需有效对接、保障应急运力及时调配、保障司乘人员防护到位,确保进出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输通道畅通。必要时,在石家庄和邢台市周边适合地点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实行接驳运输,避免货车驾驶员感染疫情的风险。
上述通知明确,对短期内向石家庄和邢台地区运送应急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从业人员,在体温检测正常和封闭管理的前提下,原则上不需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要强化进出石家庄和邢台地区道路运输车辆及人员防疫管理,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