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质量发展的水平如何,今后还要看当地生态保护监管的关键性指标。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根据4日公布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生态环境部已明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生态保护监管关键指标纳入各地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明确具体任务并组织实施。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生态环境部表示将加大监管力度,每三年评估试点建设成效。对于组织工作开展不力的、建设成效下降的、发生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的地区,给予警告或撤销称号处理。
《意见》提出,实行生态破坏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生态保护监管。
近年来,各地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工作,严肃查处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侵占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国家林草局4日发布的相关数据也显示,“十三五”以来,我国通过系统实施濒危物种拯救工程,建立了占国土面积18%的各类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了90%的植被类型和陆地生态系统、65%的高等植物群落,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大熊猫、朱鹮、亚洲象、藏羚羊、苏铁、西藏巨柏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实现恢复性增长。
但我国生态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司有关负责人4日表示,我国生态环境本底脆弱,生态破坏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大跃进式”造景、违背规律搞保护和修复等“生态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保护监管全过程链条有待完善,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亟待提升。
第一财经记者在多个自然保护区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我国很大一部分自然保护地监管仍然存在“巡护靠腿、执法靠怼”的问题,保护资金和人员投入严重不足。
在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人员机构编制、经费来源、执法资格、管理体制是保护区多年来一直难以逾越的“四道坎”。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此前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国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杯水车薪”。全国47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每年投入仅6亿元,平均每个保护区仅126万元。中央财政每年用于24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资金仅200万元,平均每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每年不到1万元。而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根本没有中央财政投入。一些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海洋保护区连界桩、界牌、管理站、巡护站等设施都没钱建设。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保护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全国生态监测网络,提高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作用,初步形成与生态保护修复监管相匹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体系,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建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保护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上述负责人介绍,生态保护监管包括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加强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查处力度等重点任务。
“还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拓宽资金渠道,重点向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倾斜。”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