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通证券”)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积极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调查,公司认真检视反思业务运作,立即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同时,海通证券称,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2020年2月12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永煤控股”)发行“20永煤SCP003”(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利率为4.39%,期限为270天。
11月10日,永煤控股因未能按期兑付“20永煤SCP003”到期应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涉及本息金额共10.32亿元。继10月华晨集团债券违约后,国企AAA评级债券再度出现违约,引发市场波动。
11月11至13日,由于永煤事件持续发酵,债券市场受到显著冲击。部分信用债一级市场取消发行,相关行业、相关省份的部分信用债出现暴跌,债市恐慌情绪爆发,部分产品赎回压力较大,波及利率债市场,资金面紧张,3天内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幅度达4~5个基点。随后,低等级高收益债被机构大量清仓,包括宏桥、苏宁在内的主体开展了危机下的债券购回操作。
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公告称,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因此,交易商协会称将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当天,海通证券便公开表示将积极配合自律调查的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Wind数据显示,2020年海通证券是参与主承销商的债券违约次数最多的券商,同时也是主承销债券违约数最高的券商,参与主承销商的债券违约次数共计24次(包括本息展期)。而海通证券主要承销非政策性金融债和公司债,截至12月20日承销规模分别为1299.13亿元和1416.32亿元。
除海通证券外,交易商协会对多家中介机构进行约谈过程中发现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机构均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交易商协会表示将对多家相关中介机构启动自律调查。
自从2014年3月5日11超日债违约以来,已经有不少债券出现了违约。仅11月就总计新增34只违约债券,包括8只超短融券。11月新增5家违约主体,除永煤控股外,还包括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和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违约率大幅上升。
10月23日,华晨集团因未能按期兑付“17华汽05”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加上此次永煤事件,短期已出现两次国企AAA债券违约。此外,近期还陆续出现部分国企信用债延期、技术性违约等风险事件。
相较于其他违约事件,为何此次20永煤SCP003的违约仍会对市场形成如此大的冲击?光大证券认为,一方面,永煤涉嫌违法违规,损害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更重要的),永煤事件过快地弱化了市场的刚性兑付预期。
具体来看,在传统信用分析框架下,永煤集团应具备偿还能力,因此此次事件超出市场预期。而近期信用债市场风险事件主体多为拥有“AAA”评级的国企,打破市场对于国企信用债的刚兑信仰。并且,此次爆雷引发市场对于国有僵尸企业逃废债的担忧,担心部分弱国企会出现类似2018年的民营企业债务违约潮。
11月21日,金融委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
11月24日,永煤控股兑付“20永煤SCP003”50%本金至主承销商监管账户。同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近日,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的自律调查已基本完成。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已将自律调查发现的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