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明年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会议再次明确,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今年9月,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宣布,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18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虽然有发展,但能源结构总体没有改变,各地各行业环保和低碳发展工作基础不平衡,这就决定了“十四五”时期到2030年,我国将继续在绿色和低碳发展的进程中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碳排放尽早达峰。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今天在“美丽中国百人论坛2020年会”上也表示,碳中和目标对我国是挑战更是机遇,将带来新产业、新增长点、新投资,实现经济、能源、环境、气候共赢。
杜祥琬说,“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的增量主要靠非化石能源,特别是由可再生能源提供。为此,在“十四五”期间必须高度重视调整产业结构,同时加强技术进步来节能提效。
对于“十四五”期间如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的问题,常纪文建议,逐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立足城市群和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区域,以及长江和黄河等大河流域,继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能整合和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整体升级改造。同时开展全社会的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大转型,实现绿色和低碳发展。
常纪文还建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制度进行集成创新,如以京津冀、汾渭平原、长江流域、沿海省份等区域和流域为对象,参考《长江保护法》的立法经验,对区域和流域内产业布局、运输方式、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作出限制性规定,如规定公转铁、公转水的前提条件和违法的责任,对工业企业和园区开展全过程的清洁生产和减碳审计。
“以问题为导向,设计市场化交易政策和制度。”常纪文建议,优化煤炭消费压减和能耗指标的区域实施机制,将产业发展劣势地区的指标通过市场机制有偿转移到优势地区,既达到全国减排和节能的目的,又提升综合经济绩效。对火电厂等行业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交易,对用能权、温室气体排放实行指标交易,在国内开展碳源与碳汇的中和交易。
常纪文还建议,出台与《大气污染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衔接的《气候变化应对法》,出台相关的协同控制制度,将碳排放控制评价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纳入环境保护税、环境交易、环境信用、总量控制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等。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由该部组织编制的《企业温室气体核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欧盟、美国加州、韩国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7个地方试点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均采用了核查的方式,以保障温室气体排放及相关信息的准确和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