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显示,目前,我国已有逾5900名保荐代表人,其中,99名近三年被监管部门处罚处分。
市场人士认为,注册制改革以来,资本市场“入口端”优化,对保荐代表人的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制度,通过增加社会监督,将不断督促保荐代表人提升专业能力水平,落实诚信勤勉要求,提高执业质量,把好企业上市的第一关。
保代分类名单制度
利于执业质量提升
今年6月12日,为与新《证券法》保持协调衔接,证监会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调整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取消保荐代表人事前资格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相应将暂停、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等监管措施调整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2月4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建立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机制,通过分类公示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情况、诚信信息、处罚处分措施情况等,对保荐代表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12月11日,中证协公布了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分为三类,“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A(综合执业信息)”“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B(机构验证类)”“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以下简称“名单A”“名单B”和“名单C”)。其中,名单A为全体保荐代表人综合执业信息名单,名单B为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结果未达到基本要求、所在机构验证其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名单,名单C为最近三年内受过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或自律管理措施的保荐代表人名单。
“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是保荐代表人自律约束和外部评价机制的具体化,实现了对保荐代表人的动态分类管理,不断督促保荐代表人落实诚信勤勉要求,推动保荐代表人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和执业质量。”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分类名单是我国保荐代表人制度完善的重大举措,将有效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专业化。
“分类名单制度,增加了保荐代表人的社会监督。公示名单后,保荐代表人将受到市场关注和监督,尤其是C类名单中的保荐代表人,其本人和所在机构的保荐业务可能受到影响。这也将督促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爱惜自己和公司声誉,中介机构也将进一步重视保荐业务的内控规则,把好企业上市的第一关。”太平洋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王晨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99名保代
近三年被处罚或处分103次
中证协网站显示,截至12月11日,名单A共有5901名保荐代表人,名单C显示,最近三年,有99名保荐代表人累计被监管机构处罚或处分103次。
“从最新的保荐代表人名单来看,自《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实施以后,保荐代表人门槛降低,队伍迅速扩大,补充了大量新鲜血液。”王晨光对记者表示,注册制改革以来,资本市场业务出现较大变化,对保荐代表人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保荐代表人需要不断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在实践中积累经验。与此同时,中介机构也需要强化保荐代表人的人员选拔制度和内控制度。
王晨光认为,提高保荐代表人执业质量,最关键的是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需要强化内控制度,从监督和惩罚机制上,避免和杜绝保荐代表人主观和客观上的违规。另外,监管层也需要加大监督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代表人倘若被列入C类名单,将会对其本人和所在中介机构的市场声誉产生显著影响,或将引发其本人和所在中介机构保荐业务量和保荐收入的下降。”田利辉认为。
在田利辉看来,保荐代表人提高执业质量,需要不仅保障信息披露形式的合规性,而且应该切实落实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甚至需要推动所保荐的公司进行必要的内部改革,并影响市场根据所保荐公司的实际情形予以公允的定价。所以,保荐代表人不仅是需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而且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勤勉尽责,从而实现高质量的保荐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