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另一笔3000万股股权也挂上拍卖平台
本报记者 吕东
银行股权被司法拍卖早已屡见不鲜,但同一家银行的第一、第二大股东所持两笔股权,被分别挂在不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的情况尚属少见。
近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和京东拍卖平台上,几乎同时挂出了辽宁本溪南芬农商行(以下简称“南芬农商行”)股权拍卖的信息。而由于南芬农商行第一大股东的股权拍卖并未采用分拆方式,因此若顺利寻得接盘方,该行第一大股东也将因此出现变更。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爽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大股东,特别是第一大股东进行股权拍卖,意向受让方若想最终取得新的银行股东资格,将面临严格的资质审查。
两笔股权相继拍卖
银行股权拍卖又现新鲜事。上月末,南芬农商行的两笔股权被分别放在了两家拍卖网站上进行“公示”,均将于本月下旬进行司法拍卖。
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南芬农商行一笔高达9110万股的股东权益(含不良资产)将被司法拍卖,该笔股权为南芬农商行现任第一大股东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处置单位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拍卖的股份也是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所持南芬农商行全部股份,股份比例达30.37%。
根据公告,该股权评估价超过1.676亿元,起拍价在评估价基础上打八折,降至1.341亿元,折合每股起拍价格为1.472元。
对于竞买人则设定了多项条件,包括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以及入股资金需为自有资金等。拍卖公告中还特别提示,此次拍卖仅为股权拍卖,并不包含本次拍卖前因股权所产生的红利及收益。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可谓“官司缠身”,仅今年以来就有高达38起诉讼信息,而作为被执行人的就有10起。对应此次拍卖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述股权应为涉及沈阳农商行浑南支行与辽河钻探工程等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无独有偶,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南芬农商行另一股东所持有的3000万股股权也被挂上了京东拍卖平台。
根据股权拍卖信息显示,该股权由南芬农商行并列第二大股东本溪兴隆精细粉末有限公司所持有,持股比例为10%。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12月25日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此番南芬农商行3000万股股东权益(含不良资产)起拍价为5645.4万元,相当于1.882元/股。
公开信息显示,南芬农商行前身为南芬区农信联社,于2017年底改制。截至2020年9月末,南芬农商行总资产为37.72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0.58亿元,实现净利润0.26亿元。
近年来,银行股权拍卖数不胜数,但同一家银行的第一大、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被同时拍卖,且选择在不同司法拍卖平台上挂牌的事情尚不多见。
陈爽爽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在哪个平台进行拍卖,或与处置法院或银行原股东的选择有关。
银行大股东资格审核严
资料显示,辽宁辽河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南芬农商行高达9110万股,持股比例高达30.37%,为该行第一大股东。而此项股权没有进行分拆,因此存在南芬农商行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情况。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有一些受让方更看重的是获得银行控股权或者成为银行重要股东的机会。
陈爽爽则对记者表示,监管部门对银行股权的受让方有严格的监管要求,特别是对想取得银行第一大股东资格的受让方,有着更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这也会造成大部分受让方不具备银行股东的受让资格。
“正因如此,银行大额股权拍卖通常都会进行拆分,这会使受让方的资格限制更少,会有更多的投资人符合受让银行股权的资格。”陈爽爽表示。
记者注意到,在南芬农商行拍卖方案中特别列出了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的各种情形,分别为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以及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