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包兴安
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王世宇在国新办举行的财税支持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协助下,在各级税务部门共同努力下,支持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取得了积极成效。从税收减免数据看,仅今年前10个月,税务部门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减税950多亿元,同比增长38%,有力推动贫困地区脱贫脱困。从增值税发票数据看,832个贫困县今年前10个月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3%,充分反映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贫困地区经济恢复发展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表示,财税部门从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6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贡献税收力量。
王道树说,下一步,在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税务总局将和财政部一起,积极研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税收支持政策,推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肩负重要职责。
程丽华介绍,财政部按照“大扶贫”格局要求,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安排专项扶贫方面,2016年-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拓宽资金渠道方面,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引导社会帮扶方面,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引导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6000多亿元。同时,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目前,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逐项评估现有脱贫攻坚政策,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陆续出台有关措施。”程丽华说。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