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殷高峰
不久前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成为ST金花第一大股东的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日再度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邢博越的父亲邢雅江及其掌控的西部投资集团的部分高管在ST金花今年6月份的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中,已经成为公司董事,西部投资集团总经理张朝阳担任董事长。
尽管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外声称两年内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但在外界看来,ST金花的实际控制权或生变局。而这也引起交易所的问询。
多位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信息披露和公开表述上看,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没有发生改变,而实际发生的情况和公开表述是否存在不同,需要进一步关注监管部门问询之后公司的回复。
新晋二股东增持成为大股东
ST金花26日发布的公告称,公司于25日收到邢博越通知,11月11日-25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而在11月3日-10日,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通过增持成为ST金花的第一大股东。
ST金花此前的第一大股东为陕西前首富吴一坚旗下的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吴一坚曾一手缔造金花系,巅峰时掌控港股上市公司世纪金花和A股上市公司ST金花,在2013、2014年,以逾40亿元身家连续两年成为陕西首富。
去年12月份,吴一坚将世纪金花转让给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而今,ST金花的控制权也或将易手。
此前在7月1日晚间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通过司法竞拍成为ST金花第二大股东的邢博越称,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但仅仅一天之后,邢博越就修订了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权益变动报告书称其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5%—10%,可能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取得公司控股权,但邢博越称将在两年内不对现公司董事会进行变更,维护上市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
此举也随即受到交易所的问询。ST金花披露的回复函称,邢博越是首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对格式化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规则不熟悉。但后续增持不会发生控制权争夺等情况。
11月3日晚间,ST金花披露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8.35%增加至19.35%,已成为第一大股东,但公告同时称,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股权变更、并购重组等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在接下来经营过程中会给公司带来什么,这是市场判断的问题。但这个过程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关于并购监管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强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控制权之谜
对于大股东易主,ST金花表示,虽然目前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略高于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但结合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董事会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ST金花的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ST金花称,非独立董事张朝阳、吴梦窈、崔升戴、邢雅江全部由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其中邢雅江系邢博越的父亲。公司的三名高管均系金花投资通过本届董事会予以聘任。
“判断是否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应该由实质和形式、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财税专家、西北大学国际商学院客座教授仝铁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仝铁汉看来,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存在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就意味着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邢雅江担任董事长的西部投资集团官网曾于6月30日发布消息称:ST金花股东大会产生新一届董事会,集团董事长邢雅江、总经理张朝阳当选董事,集团推选的张小燕、师萍当选独立董事,集团巨亚娟当选上市公司财务副总监。经董事会选举,张朝阳为ST金花董事长。
此外,监事崔小东的另外一个身份是西部投资集团总稽核。
“关注一家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不但应关注由哪一方提名,还应关注其原来的身份及与股东的关系等等相关信息资料研判。”仝铁汉表示。
而有媒体报道称,在ST金花近日召开的一次管理层会议,邢雅江表态要“代表董事会对企业进行具体的管理”。
“如果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实际发生的情况出现较大差异,那么这就需要给监管和市场一个充分的说明。”强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而在邢博越增持后成为ST金花第一大股东后,交易所再次问询,问询函除了要公司披露邢博越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相关融资安排、持续增持股份的主要考虑、对公司控制权意图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外,还要公司核实并披露此前相关新闻报道是否属实,现任董监高是否与股东邢博越存在其他潜在关联关系,并结合公司的股权架构、董事会决策审议机制以及管理运作情况,说明公司目前控制权的归属情况,并说明相关认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的认定标准。
截至目前,ST金花已经三度申请延期回复。而在此期间,邢博越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从目前的披露信息看,股东的增持都做了及时、准确披露,从法律角度没有大的问题,至于有些媒体报道的,是否存在一些没有公开的,私下的协议等,以及实际上是否取得控制权,现在无法从公开的表述上做出判断。交易所问询的问题,则是需要持续关注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方旭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