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记者27日从2020年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国际论坛上获悉,多部委将完善一系列促进汽车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
汽车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典型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辐射范围广等特点,截至今年9月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2.7亿辆。
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机动车回收数量为229.5万辆,同比增长15.3%,其中汽车195.1万辆,同比增长16.8%,报废回收市场具有极大潜力。
“推进汽车资源综合利用对整个汽车工业的绿色转型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期间我国仍将处于资源利用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表示,将组织开展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试点延伸。通过先行先试,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履行资源环境责任,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加强联通协作。围绕回收体系建设、资源化利用、绿色供应链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开启汽车资源利用的新局面。
尤勇介绍,还将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健全政策法规,修订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强化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监控,深化试点示范,高质量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壮大行业骨干龙头企业,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速,动力电池装机量呈井喷式增长。按照动力电池5-8年的寿命,早期上车的动力电池逐渐迎来退役。被誉为“第二矿山”的退役电池如何处理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循环发展的关键。
市场需求叠加政策利好,已有不少企业在布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今年7月,主要从事“城市矿山”资源回收利用的格林美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无锡格林美与无锡空港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年回收处理10万套动力电池与10万辆新能源汽车项目,拟投资5.28亿元加码动力电池回收。
商务部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司二级调研员宋英杰也表示,将继续着眼于汽车全生命周期,抓住二手车、报废车的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汽车流通机制改革,完善汽车使用消费政策。
“一是进一步深化汽车流通放管服改革,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意见,着力解决制约汽车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汽车全链条高效流通,激发汽车市场活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汽车流通法规体系,修订《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规章,总的原则是突出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汽车循环消费,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汽车使用管理政策,推动汽车流通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进一步促进消费。”宋英杰透露。
商务部印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有分析认为,上述举措将大大规范报废机动车行业管理,加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市场化,激活产业活力。如未来三年按汽车回收率达到3%测算,预计废旧材料市场空间为401亿元,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盘、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再制造市场空间为799亿元,合计高达1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