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3日公布的《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显示,银保监会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包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同日,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显示,17日,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该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该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裁定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