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土地延包30年工作有了新的推进,七部委参与的土地延包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近日正式建立。人口变动后是否重新分地,进城落户农民土地延包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重大问题仍为外界所关注。
国办近日下发文件,同意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全国妇联等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哪些是“重大问题”?
为何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其主要职责也可以看出其承担的任务之重:组织指导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延包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肖金成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土地延包试点面临的重大问题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在我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背景下,如何通过土地确权颁证落实承包权、用活经营权;二是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指导下,各地推进过程中还有一些矛盾。此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如何进入建设用地指标去交易,也需要各部门共同研究。
除了常见的几个部门外,此次全国妇联的加入颇为引人注目。农业农村部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这主要是为了解决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
“让各个相关部门参与进来,能够针对性地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制定和修改全国性的政策文件做足准备”。廖洪乐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已经进行了两轮承包。而新一轮的土地延包的各项工作也早已展开。
第一轮土地承包,我国大部分地区普遍开始于1983年前后,止于1997年前后,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普遍开始于1997年前后,止于2027年前后。根据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但在部分地区这一时间还要提前。例如安徽省从1993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因此从2023年开始,安徽各地就要陆续进入第二轮土地延包期了。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保持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此后,这一政策表述也一直延续在官方的各级文件之中。
那么,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农民进城落户后承包地怎么办?无地和少地的农户还有机会分到地么?2019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作出了相对明确的说明。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2019年11月28日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时表示,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
关于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如何处置,韩长赋表示,上述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他强调,对进城农户是否放弃承包地,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
进城农民的土地这么办?
据第一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2月起,安徽、四川、山西、浙江等地已先后发文,确定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先行试点,探索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
廖洪乐表示,目前这些试点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大程度是因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尚未到期。按照规定,再延长三十年的起点,是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日开始计算。即便是早如安徽,也要到2023年以后才算正式开始。因此,在尊重当地农民集体意愿的前提下,部分地区“延长30年”的试点政策暂时难以推行。
廖洪乐透露,除个别矛盾突出的地区外,开始试点的大多数地区都遵循意见中的“长久不变”的要求,土地关系“不会大动”。
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桂华认为,试点应充分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尊重农民的集体意愿,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模式。他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80年代分配土地时,农业生产都是肩挑人扛,每家每户都是七零八落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被大大提高,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
桂华说,“可以预见,我国的城镇化率未来将达到较高水平,那时几亿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都不在村。他们可能不怎么关心村庄的生产、建设和发展,这将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对此,肖金成认为这是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土地流转租金固然会增加农业生产成本。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不对进城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作出承诺,许多农民就不愿意把户口迁到城里,势必会影响户籍城镇化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