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上,今年1~9月,大气污染举报超过举报总量的一半。而其中,反映恶臭异味的举报最多,又占了涉大气举报的一半左右。
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举报中,反映恶臭异味的举报占比同样达到大气举报的41%。在大气污染举报数量前十的省(区、市)中,广东、河南恶臭异味问题相对突出。
这就是目前我国恶臭排放与治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部原总工程师杨朝飞日前表示,在某些石化、化工产业集中的地区,甚至90%的环境投诉都来自恶臭问题。
恶臭污染物是一类特殊的有异味的物质,属于典型的扰民污染,也是当前投诉的焦点污染物,被公认为世界七大公害之一。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现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八种恶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排放限值、复合恶臭物质的臭气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源的厂界浓度限值。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很多问题。
国家环境保护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专家王亘表示,管理规定简单、引用的监测分析方法落后、分区执行不同排放限值有失公平原则、污染物项目数量亟待增加,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宽是现行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从企业层面来看,不同的恶臭控制技术适用范围不同,去除效果受恶臭排放源排放物质种类、排放浓度大小、排放参数等因素影响。目前,企业在技术选择上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致使很大一部分的治理项目效果不佳,反复治理情况严重。
而从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层面来看,由于恶臭染来源广泛,涉及的行业既有石油炼制、化工、制药、胶、造纸、食品加工等点源,又有排污河、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场、畜禽养殖、餐饮油烟等线、面源、散发源且恶臭物质种类很多,其中常见的物质就有几十种。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恶臭扰民的情况,尤其是多个污染源(企业)相互影响的情况,溯源就非常困难。
王亘认为,应注重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选择适宜的控制技术和净化设备,同时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恶臭污染精细化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手段和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应重视等离子体技术在废气治理行业的重要作用。”安徽紫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朋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几年,离子体技术在恶臭治理行业实际应用中达到了安全、高效、长效、自净的效果。
近日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都明确,“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11日,恶臭污染控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赵中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针对恶臭投诉量居高不下的现状,政府应加大推进恶臭治理的力度,“市政环保的恶臭治理应该是常态化 。”他说,在市政环保的恶臭治理领域,政府应推荐几项等离子体技术及装备名录。
有专家分析称,随着大气污染防治逐渐进入细分领域,恶臭污染催生的治理、监测和监管等领域的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量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