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苏向杲
截至11月6日,除部分被银保监会接管的险企之外,大部分险企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已披露完毕。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对照银保监会前不久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有6家险企不符合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监管要求,或被列入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据了解,中法人寿目前的偿付能力为行业最低,三季度末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降至-24408.67%,三季度保险业务收入为0元,最新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D级。
从投保人最为关心的保险给付情况来看,11月6日,记者致电中法人寿官网提供的客服电话,电话很快接通,客服人员对记者表示,公司此前投保客户的“目前给付、退保等保险服务都没问题”。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仅为70631.29元。
中法人寿偿付能力持续大降
根据央行、银保监会7月30日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险企须同时符合三项监管要求,才算偿付能力达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目前,中法人寿提到,公司目前面临三大风险:“一是偿付能力不足,因公司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公司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水平。二是流动性不足,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份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三是人员不足,因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
就应对策略,中法人寿表示,为应对流动性危机,公司努力协调股东借款,已采取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多项应急措施暂缓风险暴露,日常运营均靠股东借款维持。9月23日,中法人寿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目前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股东鸿商集团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1100万元,这是中法人寿年内第3次向鸿商集团借款,今年已经累计借款2700万元。而在2019年,中法人寿合计向鸿商集团借款5次,合计5400万元。
连续借款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中法人寿预计未来一年的形势仍很不乐观,公司表示,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2号:流动性风险》的要求,测算净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流动性覆盖率等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均暴露公司流动性风险不足,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预计未来一个季度,在压力情景一下,流动性覆盖率为84.14%,预计未来一年,公司综合流动比率为1.19%。
增资扩股是目前中法人寿摆脱困境的出路之一,公司称,“后续,将持续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力求增资申请尽快批复,从根本上化解流动性风险。基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结果,公司已启动业务管控、费用管控、投资管控等偿付能力管理的相关措施,并对偿付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密切追踪。”
五险企风险评级获C
除中法人寿之外,长安保险等5家险企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上述意见稿提到的最低要求,但风险综合评级均为C级,也有可能被列入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之列。
其中,长安保险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7.74%,远高于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监管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8.87%,也大幅高于监管线,但其最新的风险综合评级被评定为C类,低于监管线。
长安保险表示,被评为C类主要受公司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在二季度末出现暂时性下降影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现金流入可以满足未来支出。三季度,公司的现金流、综合流动比率和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均得到大幅度改善。公司将严格按照偿二代的要求,检视公司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管理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完善流动性风险监测管理,开展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在健康范围内,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此外,百年人寿三季度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2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6.39%,两项指标均高于上述意见稿提到的监管线,但其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也为C。百年人寿表示,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C类,推测主要原因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未能持续高于120%,公司采取相应措施提升偿付能力,一方面通过提升经营利润、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实际资本;另一方面通过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投资结构,有效控制最低资本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