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关资源效率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部资源效率法。”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原主任翟勇今天(29日)透露,我国资源开发利用立法模式正在调整,资源全生命周期的立法研究加速,并已纳入立法规划。
中华环保联合会等今天举办第十四届环境与发展论坛。翟勇在做主题演讲时表示,以往我国环境保护偏重于末端污染治理,有关资源效率和生态保护的源头控制法律严重缺失。
“十八大以来,这种局面得到重大改变。”翟勇介绍,一方面是后端治理的立法任务完成情况相对较好;另一方面,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根源,在于资源利用不合理。“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建立高效利用资源制度,这为推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
他介绍,我国环境立法以规范污染防治、资源开发利用和局部生态问题为主,向维护国家生态及生物安全、资源安全、环境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方向拓展。如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核安全法的制定实施,以及刚刚获得通过的《生物安全法》等。
翟勇介绍,目前,我国环境立法已形成了三个理念,即环境保护优先、资源效率优先和生态优先,并注重安全与发展并重。这些环境立法理念正在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影响。
他分析说,以往,轻视资源利用效率、粗犷式利用资源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大量资源变废物,大量变废物的资源污染环境,再投入大量资源治理由资源转化成的废物。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日前公布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制造业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中仍处于中低端,产品能耗物耗高,增加值率低。我国单位GDP能耗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倍、发达国家的2至3倍。单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30%。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2019年,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13.2%,累计节能约6.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4亿吨。但在全球1600种工业产品中,我国有1200种产量居于首位,传统产业规模大、比重高,短期内产业结构难以有根本性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在千万吨级。
“粗犷式利用资源制约高质量发展。”翟勇认为,没有资源的高效利用,不可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以对资源的精细化研发、利用为保障的。
翟勇说,资源效率优先的结果是把万物视为资源,寻求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制定资源综合利用法有利于促进创新驱动,强化资源立法有利于高效管理社会事务。他透露,资源战略储备已开始进入立法视野,矿产资源法正修改中。二次资源法也正在研究论证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