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余俊毅
为了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2017年8月,随着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工农中建交相继获批成立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这意味着新的债转股机构AIC应运而生了。
记者注意到,AIC的设立门槛比较高,目前成立的AIC都是由国有大行全资设立。但部分股份制行也在筹备中,比如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都曾先后发布公告拟成立AIC。大型农商行广州农商行也参与到AIC的设立中来。广州农商行去年的公告拟成立金融AIC,作为唯一一个地方性银行,广州农商行将出资50亿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5%)合资设立金融AIC。
记者根据国有大行半年报梳理发现,截至2020年6月末,继工银投资、建信投资之后,农银投资成为第3家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的AIC,总资产达到1092.78亿元。工银投资、建信投资的总资产分别为1362.38亿元、1162.32亿元。
东兴证券分析指出,整体上,五大AIC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强,资产规模和营收在不断增长中,资本防线很难击穿,偿债能力较强。受益于强大的股东背景、众多的政策支持、通畅的融资渠道,未来五大AIC金融债票面利率将保持较低水平,发行规模会不断扩大。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截至9月23日,五大AIC共发行17只债券,累计金额达830亿,期限主要为3年和5年,债券品种都为银行间金融债。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2018年银行开展债转股业务,很重要的作用之一是降企业杠杆和降银行不良。但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在降杠杆和降不良的阶段性目的达到之后,银行只做债转股业务是不全面的。如果银行想要和其他资管机构同台竞争的话,必须丰富业务形态,补全资管领域中的其他投资类业务。
在今年的2月至4月,银保监会先后批准5家AIC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今年5月,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关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AIC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登记托管信息披露与报送等提出了要求。这一文件可以说是对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此前发布的《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中“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市场化债转股资本占用过多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渠道”的细化,也明确了允许AIC可开展资管业务。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陆胜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非债转股业务的获批有助于提升AIC(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投资能力并丰富其业务范围,而企业重组、股权投资、直接投资等业务属于长期投资,有助于增加AIC的持续盈利能力。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将逐步加大直接融资的比例,原本间接融资的主要参与者银行的业务规模将逐步受到压缩,而允许其子公司参与直接融资,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在间接融资端的业务流失。非债转股业务的扩充使得AIC能够补充银行资管子公司在一级市场的业务盲点,但与此同时也会分流一部分重叠的业务。
陆胜斌认为,今年以来,银保监会陆续放开五大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拓展了原本专门进行债转股的业务范围。专营债转股及其配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AIC的投资范围和盈利能力,且AIC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的业务有部分重叠,具有一定的竞争关系,这也压缩了AIC的投资空间。
(编辑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