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科改示范企业要成为种子领头雁和尖兵,更好发挥在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破解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9月22日召开的“科改示范行动”现场推进会上如是说。
作为继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国资国企“综改试验”后的又一国企改革专项工程,百户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科改示范行动”)于今年4月份正式启动,随后,国资委于4月底正式对外公布已完成改革方案备案的204户“科改示范企业”名单。
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昌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科技型企业具有轻资产、人才密集、创新驱动、增量改革空间大等良好的改革条件,而“科改示范行动”提出的完善公司治理、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激励机制、激发科技创新动能等改革举措,无疑对其“对症下药”。若相关措施能有效实施落地,预计将进一步激发科研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激发国有科技型企业的活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但仍有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亟须解决。如有的企业公司治理还不完善,决策效率和水平不高;有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激励机制还不健全,顶尖人才和团队相对匮乏;有的企业党建与改革创新发展等各项工作融合度不高,鼓励创新、包容创新的机制和环境还有待优化等。
在此背景下,翁杰明强调,“科改示范企业”作为广大国有企业中的重要群体,要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上主动作为、引领创新、先行一步、取得突破,更好带动面上改革向纵深推进;同时,“科改示范企业”还要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契机,为更多国有企业蹚出新的路子,促进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实现高质量发展。
翁杰明称,以改革形成的新体制新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技术创新,而技术的发展、人才的聚集,又会进一步带动新的改革,促进形成更加灵活高效的体制机制,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如此形成体制机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正是国资委对“科改示范企业”所期望的先进模式。
以“科改示范企业”——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海康”)为例,在其构建的多元化正向激励体系方面,除了树立以企业家为核心的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具有企业家潜质的干部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外,还特别提到的就是探索创新以有效激励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包括持续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探索建立创新业务跟投机制以及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例如,从中电海康的子公司海康威视来说,为进一步激发其创新创业活力,海康威视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团队特点,因时因事灵活开展了不同模式的差别化激励,有效激发了创新人才活力:一是在初创期,实施混改并通过员工持股解决创业团队的激励问题;二是在成长期,以限制性股票解决中高层管理者和核心骨干员工的激励问题;三是在成熟期,以创新业务骨干员工跟投解决一大批科技创新人才的持续激励问题。
“海康威视在混改和激励机制方面的探索实践,尽管有一定特殊性,但结合行业、区域、发展阶段、竞争态势等特点,持续通过强化正向激励激发人才活力的理念和方式,是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翁杰明进一步表示,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积极稳妥分层分类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商业一类的科技型企业,要充分释放更大比例的股权,支持引入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的非国有资本,鼓励发挥积极股东作用;支持引入科技协同性强、有利于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和建立创新联合体的战略投资者,达到改革创新“1+1>2”的成效。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会议明确,各中央企业和各地国资委要赋予“科改示范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对企业实施更加灵活的差异化管控模式。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制定尽责合规免责事项清单,对程序合规的投资、混改、重组、资产交易等产生的正常损失,按商业原则公平判断是非,以较长周期客观综合评价功过。
(编辑 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