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初中央定调支持北京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关于北京自贸区的顶层设计方案已经出炉。9月21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服务业和数字经济成为重要建设方向。主要任务上,明确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并在扩大金融领域开放、促进金融科技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
01
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作为服务业和数字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被列为《方案》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其中提到的第一项措施则为:扩大金融领域开放。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试点。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研究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渠道整合,研究推动境外投资者用一个NRA账户处理境内证券投资事宜。允许更多外资银行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推动重点行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便利化。
同时,支持设立重点支持文创产业发展的民营银行。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支持有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将探索赋予中关村(8.830,0.01,0.11%)科创企业更多跨境金融选择权,在宏观审慎框架下自主决定跨境融资方式、金额和时机等,创新企业外债管理方式,逐步实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非金融企业外债项下完全可兑换。
支持依法合规地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境内外私募平行基金。便利符合条件的私募和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境外投资。支持跨国公司通过在境内设立符合条件的投资性公司,依法合规设立财务公司。开展区内企业外债一次性登记试点,不再逐笔登记。
从多项措施来看,北京金融业对外开放再度深化,不但进一步拓展了国内企业投融资渠道,也进一步便利了国外投资者进入国内资本市场。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评价道,北京自贸区建设是我国主动扩大对外开放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向全球释放我国金融业将加快融入全球市场,促进国内市场竞争,有助于推动国内金融业改革,加快推动国内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具体来看,国内开展本外汇一体化试点,人民币在境内外投融资使用限制进一步放宽,国内资本项目开放明显加快,便利了国外投资者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也拓展国内企业投融资渠道;同时,自贸区开展人民币一体化,有助于降低企业跨国投资融资成本与风险,将提升人民币在国际投资储备中的需求,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周茂华进一步称,本外币一体化试点,也对推动我国加快完善跨境资金监管体系、监管法律法规、宏观调控、跨境监管合作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02
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
除了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外,《方案》在促进金融科技创新方面,也提出了系列具体要求。
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上,将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项目落地,支持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金融科技创新上,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机制作用,在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可控、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创新。
另对全民关注的数字货币,《方案》也明确,将支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和数字金融体系,依托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形成贸易金融区块链标准体系,加强监管创新。建设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试验区,建立应用场景发布机制。
在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联储证券董事兼首席经济学家李全看来,《方案》提出支持设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此措施主要包含两层次的重大意义。一方面,该自贸区将会建成贸易投资便利、营商环境优异、创新生态一流、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国际经济交往活跃、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这就要求自贸区在营商环境方面有显著的示范意义,在金融科技等新业态先行先试,既为北京发展起到支撑作用,也为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法定数字货币在落地之前的试验很重要,不仅仅有技术层面的考量,也涉及监管、运营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但在北京自贸区进行这样的尝试,意义重大,一旦试验顺利,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快速推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李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人工智能与变革管理研究院区块链技术与应用研究中心主任刘峰则认为,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为下一步大规模试验和应用作准备。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数字货币热度居高不下,多地区多机构试点进展不断。就在9月19日,央行主管金融杂志《中国金融》还曾发文称,截至2020年4月,央行已为数字货币及其相关内容提交22件、65件、43件专利申请,涵盖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应用的全流程,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已完成技术储备,具备了落地条件。
03
允许通过北交所
开展跨境实物资产交易
从《方案》来看,如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亦是北京自贸区探索的一项重要任务。
其中第一项措施为:允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等依法合规开展实物资产、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的跨境交易。
“允许通过北交所等开展跨境实物资产交易等业务,是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建银投资咨询分析师王全月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近年,我国外贸创汇能力接连受到严峻挑战,支撑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主要因素也由经常账户逐渐向金融账户转移。通过开放跨境实物资产交易等方式,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可以增加在全球FDI投资缩水背景下我国对外资的吸引力。同时,该项开放也可视为对外资参与国企混改,尤其是参与市属国企混改所发出的一封“邀请函”。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将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区内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跨境融资,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研究简化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信贷资产证券化或外资股东发行熊猫债券等相关手续。
允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母公司和子公司共享企业外债额度。将区内注册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确认工作委托给北京市主管部门。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称,《方案》在条件区域内最大限度放宽服务贸易准入限制,充分体现出自由贸易区改革中的自主权,有利于深化北京自贸区的“放管服”改革,推动自贸区经济纵深发展。此外,《方案》还将“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了大前提,与上周央行刚刚颁布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形成呼应,有利于在控制金融科技风险的前提下,提升金融业及新型技术为实体产业服务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