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保监会消保局、人民银行消保局主要负责人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存款保险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银保监会称,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发展,老百姓运用金融工具进行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高,但是另一方面,金融产品更加多样化、复杂化。希望通过金融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到没有高回报、低风险的金融产品,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金融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银保监会称,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加大金融消费者保护政策宣传,让金融消费者知晓自己不仅依法享有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还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认真阅读合同,了解权利义务,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银保监会还指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施行5年多来,各方反应积极正面,没有出现“存款搬家”的情况,中小银行市场份额有所上升,银行业经营秩序正常,存款格局保持稳定。另外,从对高风险机构的处置实践看,个人居民储蓄存款都得到了充分保障。存款保险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银行机构稳健经营,给予了存款人更及时、全面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