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起,金融控股公司将实施准入管理,全国大大小小的金控公司或者金融集团,要么申请准入,要么改名,金融控股、金融集团不能随便用了。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是近年经济快速发展与金融业服务能力不足伴生的现象。不可否认,以金融控股这种形态进行管理的综合金融经营,灵活地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业盲目扩张,致使风险不断累积。
金融业是特许经营行业,在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各类金融机构被严格监管,但此前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整体纳入监管,所以在监管方面存在着空白。《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两项规定的实施,将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纳入监管。人民银行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整体监管;金融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分业监管。
随着央行明确对金控公司的整体监管责任,金控公司或金融集团的真实情况将会浮出水面,影子金控将无法遁形。一直以来,金融控股公司因为规模大、业务多元化、关联度较高,跨机构、跨市场、跨行业、跨区域经营等特征,存在摸底困难、风险底数不清等问题。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业盲目扩张,组织架构复杂、隐匿股权架构,交叉持股、循环注资、虚假注资,还有少数股东干预金融机构的经营,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这些前车之鉴为监管制定规则提供了思路。汲取过去的教训,央行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上,把降低复杂性提升到重要位置。比如,股权关系要拉直,原则上不得多于三层,并严格用制度来隔离实业板块和金融板块。一行两会通过加强监管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金控公司准入申请开放后,在新经济新业态中成长起来的互联网系金控,在产融结合下诞生的产业系金控,以及地方政府旗下的地方系金控,有望成为申请的主力军。某种意义上,纳入监管成为“正规军”,令这些机构可以更好地在各自领域发挥优势,提升金融面向社会的服务能力。存量金控公司如果有不满足《金控办法》的地方,需要在过渡期进行整改。
近年来,金融体系的监管短板逐步补上,从规范同业业务,到出台资管新规,再到实施金控公司管理办法,监管套利空间被压缩,针对金融业的审慎性监督管理,在制度层面上一步步完整。随着降杠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各种金融乱象得到整治,金融系统的韧性得以加强,金融业基本面出现好转,金融生态将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