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推动商业银行股权投资试点实质落地,可解决小微企业最需要的股权投资。从周期上看,小微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最需要的资金是股权投资而不是债权投资。”9月12日,CF40资深研究员、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张晓慧在举行的“中国金融四十人曲江论坛”上表示。
张晓慧称,若允许资金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开展股权投资,必定可以助力小微企业依法合规做大做强,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进一步来看,与社会资本的短期性和逐利性相比,商业银行的投资期往往比较长,能够支持企业长期稳健经营,且雄厚的股本实力有利于撬动更多的债权资金,使企业的资金实力成倍增长。同时,银行资源的整合能力比较强,可以帮助企业搭建综合化的服务平台,引入产业投资人、咨询机构、保理商、保险公司这样一些外部力量,帮助企业持续完善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培育更多的待上市优质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张晓慧表示,新发展格局下应该加快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的真正落地。首先,要加快批准试点银行设立境内投资子公司,并把试点城市扩大到深圳,包括西安这样一些科创企业比较集聚的城市。
其次,应该允许资本相对充足的银行拿出一定比例的资本参与股权投资,同时可以对银行实施阶段性的风险权重计量。譬如参考债转股的风险权重计算方式,给予商业银行在战略新兴产业的股权投资2-3年的低风险权重计量期限,来平滑持有期间的平均资本占用。
另外,要充分发挥好科创板的孵化和退出机制,由相关部门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母基金。在企业初创期介入,实行财务投资,由银行管理,把投贷联动真正做起来。央行和监管部门可以联合设立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专门协调解决普惠金融实务操作中可能出现的梗阻,推动新型供应链金融创新试点,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来助力国内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