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对外公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上海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本市地方性法规,体现了对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重视。”上海市外商投资协会会长黄峰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条例(草案)》前期的起草阶段,协会多次参与立法意见征询的座谈会,代表会员企业反映了诸多外企关心的痛点问题。
全面落实国民待遇
《条例(草案)》分总则、扩大开放、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服务、附则等六章,总共51条。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更高层次扩大开放,聚焦更高质量引进外资,凸现更加平等的外资保护,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
在黄峰看来,《条例(草案)》一大亮点是在基本原则中直接提出了“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要为上海点赞”。
今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四条明确“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黄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除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准入后的国民待遇也是外资企业的痛点所在。不少外资企业反映,在日常经营的过程中,仍然担心遭受不完全平等的待遇,尤其是在商业机会的公平性上。
除了明确把“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写入了基本原则,《条例(草案)》还强调,凸现更加平等的外资保护。除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还对外资征收补偿标准,以及对外资自由进出、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参与政府采购、政策文件制定、政策承诺、地方标准制定、参与特许经营活动等,作出平等适用和保护的具体规定。
“这些都是外资普遍关心的条款。”黄峰说。
全球最大的咨询公司埃森哲方面告诉第一财经:“面对当下诸多的不确定性,埃森哲观察到中国企业正在积极把握数字经济趋势。在探索这些机遇的过程中,开放有序的市场和商业环境将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外资对于加快推进上海的开放型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黄峰认为,《条例(草案)》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比,进一步体现了上海开放的特色,同时也结合了上海在投资促进方面的创新实践。
比如,《条例(草案)》专门设立了“扩大开放”章节,一是明确全方位扩大开放,推动国家有关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在上海市率先落实;二是明确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特殊经济区域的扩大开放举措;推动进口博览会与投资促进活动协调联动;三是为扩大开放提供调法保障。对涉及本市扩大开放事项,明确应当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推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部门规章等调整适用。
另外,在“投资服务”章节,《条例(草案)》针对外籍人员便利与涉外服务专窗等便利化服务提出了细则规定,并明确建立健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政企沟通机制。
根据黄峰的观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跨国企业在全球的发展都受到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加快制定出落实外商投资法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充分发挥上海在外资方面的引领和标杆作用。
外资不改对华投资信心
德国科技集团贺利氏刚刚签订了后三年参加进博会的合作备忘录。贺利氏大中华区总裁艾周平对第一财经表示:“贺利氏在中国开展业务已经超过45年。自从2018年首次参加进博会以来,我们连续三届参展。这是一个展现品牌、推广新产品和技术、深度链接政府、客户和媒体等资源的平台。”
不同于以往的德国或美国人面孔,今年5月起,贺利氏光伏总裁一职出现了中国人面孔。
贺利氏光伏总裁周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自去年以来,贺利氏加大了对中国市场的投入与布局。2019年,投入数百万欧元的光伏创新中心在上海落成,让贺利氏光伏在当地的研发规模扩大一倍,接下来还将不断扩充科研技术团队,并采购新的设备。集团把研发和生产都更多转移到中国并加大投入的动力在于,光伏制造产业链和市场都主要集中在这里。
今年7月22日,上海市举行外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共有54个外资项目集中签约,投资总额超过80亿美元。
澳汰尔工程软件(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总经理刘源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把上海公司升级为大中华区总部的进程没有因疫情而推迟,选择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的主要原因是当地不断对外开放的政策,对企业的各项支持以及高度集聚的人才。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6月,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26家、研发中心10家,累计分别达到746和471家。
今年1~6月,上海市实到外资102.8亿美元,在去年同期高增长的基础上同比增长5.4%。其中,实到外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19个,合计实到外资53.5亿美元,大项目占比稳步提高,支撑作用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