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昌校宇
7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作用。而作为稳外贸稳外资的新发力点——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也正在快马加鞭的制定中。据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版和自贸港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将于年内出台。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两版负面清单的推出,服务贸易开放的领域将进一步扩展,如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将在海南自贸港逐步放开,同时也将加速开启我国贸易增长的巨大空间。更重要的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监管思路较传统的服务贸易管制有本质的改变,通过整合以往较为零散的服务贸易监管规则,更进一步与国际高标准对接。
早在2019年1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便提出,要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同年12月30日,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20年将研究制定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5月29日,《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孙国君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吹风会上介绍,2020年的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正在制定中,有望尽快出台。负面清单条目,还会进一步大幅缩减。与此同时,还将发布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清单条目数比全国版更少。在跨境贸易方面,今年将制定出台负面清单,这将使中国的服务贸易更加透明、更加公开、更加开放。这是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后的又一重要制度型开放举措。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到,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6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年内要制定跨境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这将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的一个亮点,也将是中国跨境服务贸易的第一张负面清单。6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明确,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由商务部牵头,12月底前完成。
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出台有助于吸引服务业有优势的外资企业,通过缩短负面清单,减少对外资的市场准入限制,有助于服务业扩大开放,引入先进管理经验,提升服务质量。
那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如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陶金认为,首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的制定原则是尽早、有序地放开更多相关领域,若负面清单过长,则会限制开放的范围和效果。其次,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定完成后,要严格执行,真正实现清单外的最大限度的自由贸易,同时配合相关交易、外汇、金融等配套管理制度,以控制资金流动的潜在风险。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还应在自然人移动等方面提供更便利的政策,包括取消户籍限制,在更多领域允许外商独资经营等。”刘向东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