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证监会就《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执法实践情况,证监会在《行政处罚法》基础上,结合新《证券法》有关规定,起草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处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看来,《处罚办法》共三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立案调查条件和调查权限。
《处罚办法》规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相关条件的,经批准后应当立案调查。同时,为保障行政处罚工作依法顺利开展,结合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执法权限和措施,以及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及后果。
规范调查取证行为方面,调查取证的规范性直接关系案件处理结果,是行政处罚的关键。《处罚办法》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执法实践,对取证要求、调查措施作了进一步明确。
同时,《处罚办法》明确了行刑衔接程序。结合执法实际,明确“直接刑事移送”“先处罚后刑事移送”“处罚、刑事移送并行”等三种模式,加强证券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五是落实执法公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行政处罚决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予以公开。以及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银河期货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称,我国期货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非法期货”犯罪行为屡禁却不止,例如类期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违法外盘代理交易和对赌交易平台、地下炒黄金和非法炒汇等花样百出。还有一些不法机构或个人创建网站和手机App等平台从事配资等非法活动,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期货市场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打击“非法期货”平台和行为,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中期协理事、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总裁许丹良也曾对第一财经表示,作为接触和服务期货投资者的期货公司是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的关键点,期货公司直接服务投资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期货公司义不容辞的首要责任。
许丹良建议,期货公司需要落实投资者保护工作,要切实尽职尽责,严格落实客户服务、日常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的基本职责,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主动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严格客户分类和适当性评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在普及合法期货的参与方式及非法或变相期货的维权路径方面,要主动开展基础知识普及、交易风险提示和研发咨询推送等投资者教育义务。同时应当对投资者进行培训,督促投资者遵守期货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投资者风险教育,并加强投资者期货交易行为的合法与合规性管理。
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5月底,证券行业总资产7.91万亿元,净资产2.10万亿元,净资本1.68万亿元,风险覆盖率270.45%,流动性覆盖率246.50%,净稳定资金率150.06%。期货行业总资产7832亿元,净资产1228亿元,净资本677亿元,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比例312%,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例640%。总体来看,证券期货行业整体运行规范,资本充足,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