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刘伟杰
7月14日,上海金融法院正式启用“中小投资者保护舱”,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下对投资者保护和权利救济的力度。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保护中小投资者一直是市场监管者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也体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等各个板块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设计之中。
“鉴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的不同上市对象、不同交易规则和不同市场风险,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促进市场发展等多重价值目标下,设立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各个板块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有三个共同点:一是限制投资能力不足的投资者入场;二是合格投资者的具体认定标准可操作;三是需要保持适当的合格投资者规模,而不同点分别是资产规模、投资年限和风险偏好。
各板块投资者门槛
“各有特色”
2020年实施的新证券法新增投资者保护章节,在投资者适当性方面将投资者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明确证券公司在向投资者销售证券和提供服务中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深交所、上交所以及全国股转公司对于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都需要以证券法规定为依据,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来实施具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以管控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每个板块对于投资者的要求大有不同。对主板而言,除了法律规定禁止买卖股票的人群之外,其他成年人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即可买卖股票,对最低资金并无要求。而科创板要求投资者近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并且要有2年以上的交易经历,还要通过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需达到R3-中风险及以上,并且至少每2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
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常春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提升了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了市场包容性、强化了市场功能;涨跌幅的扩大使科创板股票的波动加大。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科创板提高了准入门槛。
另外,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将存量投资者和新增投资者进行区分。新增投资者需要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并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存量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在首次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申购、交易前,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确保其知晓相关风险。
合格投资者投资指南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
在深化改革之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门槛大幅下降,从之前的500万元门槛,下降到精选层的100万元、创新层150万元以及基础层的200万元。此举有利于增加新三板投资者的规模,提升市场流动性,这也使得新三板合格投资者数量短时间内达到了131万户。
华财新三板研究院副院长、首席行业分析师谢彩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新三板进行精选层改革,使这些板块市场化程度更高。客观上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投资交易经验和投资知识、满足相应的准入门槛,从而提升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中小投资者众多且高度分散,因此投资者保护机制对于投资者保护尤为重要。对于任何一个板块,其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对于门槛进入较高的板块,其投资风险相对较高。”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资者保护制度被重视,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如何进一步细化?
田利辉表示,一是仿效成熟市场,适时调整合格投资者门槛;二是增设货币门槛,在当前已经采用的金融资产之外,考虑施行收入、净值这两类货币门槛;三是增设非货币门槛,譬如考虑金融成熟性、进行投资能力测试、进一步明确特殊关系人士的投资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