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委11日召开会议,部署七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求。这将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更为重要的是,将建立健全对资本市场造假的“零容忍”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屡次强调严打资本市场造假欺诈行为。从近期证监会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监管措施可以看出,处罚数量不断增多、频率明显加快,持续释放重拳打击欺诈造假行为的强烈信号。然而,制度建设短板犹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仍较低,跨部门监管协调不够畅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挑战较大。可喜的是,此次金融委明确提高刑罚力度,依法及时启动“集体诉讼”,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举措,将构建资本市场“零容忍”长效机制。
首先,提高刑罚力度,强化立体追责体系的威慑力。目前,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完善了证券犯罪规定,包括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等,将实现证券法与刑法之间的同频共振。此外,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记录在内的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已经建立,多种手段综合发力将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震慑财务欺诈行为。
其次,补齐制度建设短板,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落地生根。一是全面推行注册制背景下,亟待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护投资者利益。注册制的本质就是要强调市场化的运行逻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美国等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之一就在于建立了一套成熟且完备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允许律师对集团诉讼进行风险代理,提升监管效率,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二是通过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市场化约束力量,配合刑事追责等立体追责体系,将进一步补齐制度建设短板,构建长效机制,让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付出沉重代价。目前,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已提上日程,市场期待早日落地生根。
此外,强化跨部门监管协调。近年来,金融市场跨部门监管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场外配资等市场乱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距离“无死角”预期目标仍有一定距离。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有助于形成合力,改变以往单兵作战、“九龙治水”局面,从而完善跨部门监管机制,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建立健全对资本市场造假的“零容忍”长效机制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各市场主体积极参加,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效应,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