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产业扶贫是最有效的办法。而产业要兴旺,离不开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小编了解,目前,国家出台实施的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有110项,其中涉农产业发展方面,实施了41项税收优惠政策,涵盖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流通、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五大领域。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柏杨村,由于地处偏远,交通基础设施差,青壮年劳力大多出外务工。在家务农的村民多以务工和家庭种养殖为主,全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内江市市中区70、80、90年代的税务干部组成“789脱贫天团”,灵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确定了农旅产业扶贫方案。
他们通过号召村民土地出租,组织村民资金入股,租用该村一社的土地298亩,投资200余万元,成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农场,依托家庭农场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采取“农场+贫困户”模式,精准帮扶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不仅顺利解决了15户贫困群众的就业问题,将贫困户人均年收入提高到6300元,还吸引了许多慕名前来的游客,农场的畜禽、蛋类销路火爆。
“789脱贫天团”之一的赖健告诉小编:这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助力贫困村产业发展的项目,属于农业生产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核定扣除,“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又减免企业所得税,不征收从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我们通过利用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农场的产品成本比同类企业的低10%左右。物美价廉产品吸引许多游客直接上门购买,农场的产品还没运出去就基本销售完了,柏杨村产业脱贫的路越走越宽。”赖健说。
“近年来,国家围绕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了税收优惠政策力度,逐步将税收优惠扩展到和农民切实利益直接相关的农业生产和流通等产业,从增值税、所得税两大税制入手,通过对农业产业扶持和促进农业产业壮大来带动农民脱贫增收。”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小编表示,这是从制度机制上实现农民根本性脱贫的关键,是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农业产业和农户增收长远发展的制度性政策设计,确保今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也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提升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空间提供了必要的政策保障。
在助力脱贫的道路上,税收优惠政策也激发了企业对口扶贫的动力。上海瀛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慧华告诉小编,2018年开始公司助力对口西双版纳,将西双版纳的农产品放置公司集市出售,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帮助8600多户农户脱贫。2020年上半年,公司享受农产品自产自销税收优惠72.24万元。
顾慧华表示,“我们要为西双版纳的农户搭建产销平台,教会他们经营的方法,真正为他们脱贫致富。公司计划于2021年在云南勐海或勐腊成立农产品合作社,以大米、番茄、玉米产业为主,带动贫困区域农户就业,在税收政策上,我们可以享受农产品自产自销税收优惠,这笔税收优惠对我们在云南开拓市场带动经济有很大帮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表示,税收优惠政策是产业扶贫的一项激励和优化措施。国家利用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可激励贫困地区利用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组织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壮大地区经济;同时,激励贫困地区借助互联网、发挥农村电商优势,借助区域差异、发挥农村土地资源和特色农产品优势,激活信息、土地、人力等要素活力,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此外,也激励贫困人员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生产和销售资产农产品,提升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