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有望通过“分区域、分阶段实现达标”的办法,实现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
在能源基金会、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等机构日前联合主办的大气治理研讨会上,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表示,我国大气污染问题还没有完全彻底得到解决,污染防治刚走出第一步,依然任重道远。
贺克斌介绍,2013年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二氧化硫(SO2)和酸雨等与燃煤相关的污染明显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煤炭消费总量出现拐点。
监测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261个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下降23.1%,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SO2较2015年分别下降19%和52%,二氧化氮(NO2)浓度持平;臭氧(O3)浓度上升21%,涨幅明显;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57个空气质量达标(占47%),相比于2015年增加84个。
卫星遥感观测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空气质量改善的情况:2013至2017年,全国人口加权PM2.5暴露水平从6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降幅达到32%,减少了近20万人因PM2.5长期暴露导致的过早死亡。
贺克斌介绍,尤其是重点区域污染得到一定控制,秋冬季重污染明显减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6.9%、19.6%、1.8%,重污染过程的峰值浓度、污染强度、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均明显降低。
我国不同阶段大气领域目标回顾 资料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PM2.5目标情景分析的初步考虑:分区域、分阶段实现达标 资料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目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区域复合性污染突出。
贺克斌举例说,我国PM2.5浓度与发达国家水平和世界卫生组织(WHO)指导值差距依然明显,臭氧表现出持续上升态势,区域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仍分别超标62.6%、57.1%、17.1%。另外,我国秋冬季重污染依然多发频发,重点区域秋冬季PM2.5浓度是春夏季的1.6至2.1倍,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0%以上。
贺克斌对记者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着多重挑战,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金融风险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多目标协同控制的要求,以及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可能放缓,加大大气污染物减排压力等。
“如何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推进结构调整;如何挖掘潜力,推进关键污染物、关键减排措施的进一步强化和协同;如何在更加复杂的边界条件下,科学选择减排路径;如何推进建立高效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能力,形成合力,这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贺克斌说。
就“十四五”期间如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问题,贺克斌认为,在目标设计上应衔接“十三五”,面向“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同时,关注体现空气质量改善的标志性指标,并设计出体现地方特色的指标,实现统一性与差异化的结合。既要有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比例和优良天数比例的要求,也应体现整体持续改善、重点地区目标更高的要求。
贺克斌对记者表示,“十四五”期间,PM2.5控制目标的初步考虑是“分区域、分阶段实现达标”,区域差异将进一步凸显。国家将制定积极稳健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合理分解到各地。
在具体政策措施上,贺克斌介绍,未来,我国将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全面布局、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和严格监管。稳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川渝地区、汾渭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污染防治。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加强清洁燃料替代。实施基于环境绩效的错峰生产。优化铁路-公路-水运相结合的运输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还将启动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特别排放限值,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