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代理退保产业链”近日成为保险行业热搜词。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可办理全额退保”信息,以怂恿、诱导等手段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并以此收取消费者高额手续费。更甚者,有团伙以伪造证据、钓鱼录音、聚众投诉等方式向当地保险公司施加软暴力影响,逼迫保险公司满足其全额退保的要求。
退保本来是投保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投诉反映问题、提出诉求,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手段。但一旦被别有用心者利用,则可能会对行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梳理退保产业链,主要有以下几种比较典型的退保情形:
一是销售误导带来的刚性退保。部分保险营销员在销售时隐瞒、夸大保险产品信息,消费者投保后“后悔”,但担心正常退保有资金损失,于是转而寻求“代理退保”的个人或组织。
二是消费者在投保后因个体原因需要退保。例如,资金紧张需要中断缴费、觉得购买的产品不合算等,正常退保有资金损失,于是找到办理“代理退保”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三是诱导性退保、团伙性诈骗。例如,有的个人和代理中介为了赚取高额手续费,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引导退保。有的还会诱导消费者退保后“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更有甚者为了骗取保险业务佣金,编织一整套“虚假投保-骗取业务佣金-恶意投诉-全额退保”的诈骗链条。近日,上海首例特大团伙性骗取保险公司佣金诈骗案告破,涉案资金达1600万元。
“退保产业链”的兴起,折射出不同群体对保险存在认知鸿沟。从销售误导角度来说,部分营销员不理解保险本质,也不重视消费者需求,更遑论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风险管理建议;从消费角度来说,部分消费者缺乏“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的正确认知,导致“买也昏昏退也昏昏”;从诈骗团伙角度来说,妄图把保险当摇钱树,严重扰乱了保险经营秩序,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实际上,对于第一种情形,消费者完全不必通过“代理退保”来解决。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有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投诉热线,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对于销售误导,保险业已经有比较完善的服务处理机制来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投诉率是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指标中的重要考量指标。
对于第二种情形,需要消费者投保前多比较产品、做好未来财务规划。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定价基于大数法则。消费者中途退保既会抬高整体保险成本,退保后如想再次投保,由于投保年龄、健康状况等变化,可能会面临费率上涨、被拒保等风险。
对于第三种情形,更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代理退保”行为隐藏至少以下三种风险,一是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二是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三是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代理退保”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险业在消费者教育和保障消费者利益方面存在改进空间,需要消解消费者关于保险“投保易退保难”、“理赔难”的固式思维。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尊重“契约精神”,在法律和合同的约束下,方能切实维护好企业自身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