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证监会决策部署,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监管理念,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交易秩序,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据了解,2020年第二季度大商所查处异常交易行为171起,包括自成交超限8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87起;调查并处理37起违规交易线索,包括涉嫌对敲转移资金2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24起、涉嫌违反持仓管理规定11起;将237组826个账户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发送《市场监查问询函》168份,认定并督促231组612个账户申报了实际控制关系。
大商所始终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市场参与者”使命,坚决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丰富监管制度及手段,保护期货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