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贸组织(WTO)恢复面对面工作后的首次争端解决机制理会上,日韩因“为日本对韩限贸措施成立争端解决机构专家小组”一事再起争端。
第一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29日,韩国首次提出建立上述争端专家小组的要求,对日本在氟化聚酰亚胺,抗蚀剂聚合物和氟化氢及其输往韩国的相关技术方面增加的出口许可要求以及修改的政策程序作出判决。
对此,日方在会上称,尽管韩国一直在努力通过对话解决此事,但日方对韩国的要求感到失望,且不同意建立专家组。
在会议上,美方罕见地发言了。一位日内瓦贸易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 美方指出,日本采取的措施是基于国家安全考虑的情况之下,然此事不适用于WTO裁决。美国敦促双方在WTO之外的地方解决这一问题,如不可能的话,那么就去寻求WTO总干事方面或涉事双方都有信心能协助解决方案的其他WTO成员方的帮助。
上诉机构停摆,韩国还坚持打官司
在上诉机构停摆的当下,韩国仍寻求就日本对韩国出口产品和技术施加有关措施(下称“DS690案”)在WTO建立争端专家小组。
29日,韩国方面提出,日本对日施加出口限制的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半导体以及智能手机和电视的显示屏,且是高科技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修改后的政策和程序导致韩国进口商增加了成本和不确定性,且与日本的WTO义务背道而驰。
韩国指出,WTO于2019年10月和11月与双边进行了磋商,但未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一结果也促使韩国要求建立一个专家小组。
此前,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日本施加的贸易限制主要针对半导体和显示器,与韩国的主打产品是息息相关的,对韩国企业也增大了不确定性,虽然希望韩国主打产业能做到自强,但韩国政府,考虑到可能的因素,也会做出准备,尽量把损失做到最低。
这位相关人士指出,韩国方面要增设设备还要开发新技术,这是韩国要努力的方向,同时增加研发费用,企业要物色一个新供应链,在这样的一个大局势下,韩国企业和政府不得不承担这个成本,目前就是这样一个局面。
日方则在会议上指出,上述出口要求均涉及军事用途产品,且(日方的措施)不是出于政治动机的变相贸易限制措施。
日方再次重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二十一条充分承认WTO成员方在此方面的权力。
GATT第21条涉及“安全保障例外措施”内容,而日方则坚称,是因为国家安全受影响才做出的上述决定。
日方指出,如果韩国的申诉获得成功,这将损害WTO成员方控制此类两用产品出口的权利,并严重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日方表示,由于这些原因,它不能接受建立专家组的意见。
美方:去别的地方吵去
在2019年下半年的一系列WTO会议中,当日韩就此事在争吵时,会议现场通常没有任何其他WTO成员方对此公开发表看法。
此次,美方则直接公开发言了。让日韩“去别的地方吵”去的美方拿出的理由是,日韩的案件不适合WTO裁决,其原因在于,如果日本援引GATT第21条规定,那么任何专家组的调查结果也应仅限于日本援引了该第21条而已。
WTO下争端解决机制则表示,如有成员方再次提出,就再次对此时进行讨论。
按照WTO相关规定,虽然日本拒绝了韩国设立专家组的要求,即被起诉方拒绝专家组设立申请后,除非所有成员方一致否决设立申请,否则在起诉方再次提出申请后,将不允许再次拒绝组建专家组。
因此,如日韩不参考美方建议,那么DS690案的专家组将在今年7月召开的争端解决机制会议后自动设立。
不过,要指出的是,虽然专家组仍然存在,但上诉机构已经停摆,DS690案的走向前景不明。
2019年7月4日起,日本政府对韩国部分半导体、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材料的出口采取限制措施,从框架性出口许可对象改为个别出口许可对象。
这意味着,日本严格限制对韩国出口氟聚酰亚胺、光刻胶,以及高纯度氟化这三种在制造面板、液晶屏以及半导体产品的核心材质。
通常,韩国的晶片大厂材料库存期限在1~2个月,而恢复审查制度后,日本材料厂如果要对韩出口,必须申请出口证明,审查时间大约需要三个月。日方数据显示,日本在氟化聚酰亚胺(占全球总量90%)、氟化氢(70%)等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
在随后日韩政府的“口水战”之中,日方态度强硬,多次称不会撤回任何措施,而韩国则准备好将日本告上WTO仲裁机构,称日本违反了GATT第十一条。该条目规定,如不影响国家重大安全,一方不得任意对出口总量进行限制。
2019年9月,韩国决定在WTO对日发起申诉,并要求在WTO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在进入2020年后,韩国多次要求日本针对取消对韩出口管制一事进行表态,并将5月31日设定为最后期限,但日方并未理睬。 6月2日,韩方决定重启争端解决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