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宁
6月19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发布公告,对《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删除了仓储企业成为上期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油库应当缴纳风险保证金的相关要求。修订案实施后,上期所将全面推进交割仓库、交割油库风险保证金清退工作,覆盖现有98家仓库、184个存放点。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风险保证金制度并不意味着放松风险防控力度,近两年来,上期所持续推动交割仓库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举措之一就是要求仓库购买足额商业保险。从实践经验来看,该项措施能够有效化解各类突发风险冲击,切实保障期货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是符合市场化理念且国际通行的风险防控手段。下一步,上期所将加快推动交割管理转型,通过持续的制度优化和实践探索,稳步构建“自律监管+商业化合作”交割仓库管理新机制。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