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期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将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作为金融支持的重点,建立健全生态资源融资担保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制定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政策措施,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平等享受财政、土地等优惠政策的权利,鼓励金融支持,稳定政策预期,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大工程建设和管理,探索重大工程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的有效模式。
纲领性文件出炉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部署了9项重大工程和47项具体任务,对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了系统规划,将重大工程重点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在今年年底前,编制《规划》布局的9个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形成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程“1+N”的规划体系。
《规划》明确,到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全国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稳定性明显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基本绘就。森林覆盖率达到26%,森林蓄积量达到210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保有量稳定在2亿公顷左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0%;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640万公顷,75%以上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海洋生态恶化的状况得到全面扭转,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占陆域国土面积18%以上,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形成资金投入合力
《规划》提出了9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明确了各项重大工程的建设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指标,并在专栏中列出了具体任务。
《规划》提出,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作为各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领域,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各地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集中开展重大工程建设,形成资金投入合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监督考核。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