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日前,安徽证监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汝某在任职国元证券亳州魏武大道营业部总经理期间违法买卖股票,被处以8万元罚款。
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有多起券商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他们不光自己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甚至联系配资公司实施场外股票配资。最终,这些人均受到了处罚。而在开出的罚单中,被罚没金额最高的为一家券商营业部副总经理罗某,达到了近330万元。
合规培训“一个都不能少”
“作为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是明令禁止的,若出现这种情况,不管是公司还是部门,都会按照规定坚决处罚。”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也是证券从业者的第一课和先决基本要求”。
新证券法第四十条再次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予以明确: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除了法律明文规定,券商对新员工入职,也有开展“第一课”,告诉什么不能做、哪些红线不得触碰,并且是一个都不能少。
“我们的员工入职培训,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请老师讲风险合规课。”陈雳介绍,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每个月会签署没有从事股票交易的承诺函。
作为研究所所长,陈雳对员工的管理也非常严格。“研究员对外发布报告的时候,系统会自动弹出一个告知须知承诺函,研究员不得从事内幕交易及炒股。”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始终屡禁不止,从证券公司角度看,合规监管已经很严了,员工入职的培训也是一直在坚持,相信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会坚决贯彻。”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他以自己所在的公司为例进行介绍:首先,新员工培训是必须经过的一个环节,并有考试来检验学习效果,每年都要固定次数与时间展开合规教育,并留痕。同时,公司已经做到经营场所全监控、员工手机全监控,而且是实时监控,员工不论在哪里,只有手机参与证券交易实时报警,员工在办公室参与交易,同样实时报警。另外,公司每个月都会有合规例会、经营分析会,同时,每周行业及公司合规动态,都会定期发布。
利益诱惑是主因
不得违规炒股,作为券商从业人员,这条最基本的红线理应十分清楚。而且,按照管理规定,各券商合规专员基本上每周都会给从业人员做合规培训,日常中也都有监控。那么,为何还是有人频频触碰?在业界看来,最主要的还是离不开“利”字。
“从合规的角度来讲,证券从业人员确实是不应该参与股票买卖的。但是,为什么还是屡禁不止呢?最主要的还是利益的诱惑。”益学投资金融研究院院长张翠霞说,“作为从业人员,天天与资本市场打交道,必然会面对一些利益的诱惑。”
即便对这方面的监管非常严格,但是还是能看到有零星的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违规代客理财。面对这种行为,怎么办?
胡晓辉认为,在坚持现有的合规管理、教育培训体系下,加大大数据监测,从技术上更加严格监控。同时,要继续加大处罚力度,以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此外,还要针对投资者加大宣传力度,告诉投资者券商从业人员代客理财是不允许的。
在监管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者观察到,受罚者除了违规买卖股票和代客理财,还有一位甚至联系配资公司实施场外股票配资。最终,其被罚没达到了207万元。
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是否保证一定能挣钱?答案是否定的。以汝某违规买卖股票为例,其扣除佣金税费后,经交易所计算,亏损137530元左右。
对于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京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龚道渊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是立足于证券市场对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结合证券从业人员的职业特征所做出的十分重要的举措。
“近年来,证券监管层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参与证券交易的稽查执法力度明显加强,这就要求证券从业人员应当紧守行业规则,不要越过法律的红线。”龚道渊说。
(编辑 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