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领域再度迎来重磅消息。日前,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下称“西藏信托”)发布了2019年度报告,其中透露了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一动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信托公司涉足消费金融领域此前已有不少,但单独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屈指可数。目前有中信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两家,中信信托、渤海信托分别持有二者的部分股权。
对于信托公司布局、深耕消费金融领域,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一方面,信托业正处于转型的阵痛期,监管严厉及传统业务开展受限,急需拓展新业务;另外,伴随我国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消费信贷市场的不平衡状态蕴含着消费金融市场的巨大发展契机。
西藏信托拟出资组建消费金融公司
4月底,西藏信托披露了2019年报,年报中透露,2019年11月,该公司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
实际上,西藏信托早已经进入消费金融领域开拓业务。其2018年报中披露,2018年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普惠金融”的战略方针,坚持金融产品创新,把握“互联网++金融”机会,在消费金融领域积极开拓、不断深耕。
当时,西藏信托也曾提到,在行业回归信托本源的监管要求及趋势下,信托公司通道业务大幅减少,公司转型压力较大。该公司制定了以消费金融业务、普惠金融、投贷联动、股权投资业务为重要发展方向的业务规划,但一方面新业务的培育尚需时间,对弥补原有业务的萎缩仍有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业务创新亦面临较大挑战,稍有不慎也可能造成新的风险点。
在具体的业务层面,西藏信托设立有塔塔米1号、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符合放款标准的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的个人消费。另外还有“微塔斯”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经发行了多期,也是用于消费金融业务。
今年3月,西藏信托还与京东数科达成合作,双方在消费金融风险防控方面进行合作。
西藏信托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经营历史将近30年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原名为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是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复成立,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控股。
2019年10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向该公司增资20亿元,同时公司转增注册资本。截至目前,西藏信托注册资本30亿元,其中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出资比例为89.43%,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57%。
此外,2019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西藏信托总资产超过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96亿元,同比增长64.89%;实现净利润4.92亿元,同比增长79.70%。截至2019年末,西藏信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约1974亿元。
信托公司多种形式涉足消金业务
实际上,信托公司涉足消费金融领域已经是大势所趋。
今年初,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中提到,截至2018年末,近40家信托公司开展了消费金融业务,6家信托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信托业合计开展的消费金融信托余额近3000亿元,消费金融业务竞争日趋白热化。自2018年以来,包括外贸信托、云南信托、渤海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的消费金融业务,已经开始向构建对C端客户的自主风控能力方向进行转型。
用益信托资深研究员帅国让对每经记者分析称,信托公司涉足消金业务,一方面具有牌照优势,与其他非银行机构参与消费金融业务相比,具备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另一方面,在资管新规下,相较于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的放贷资格具备较大的利用价值和施展空间。
不过,帅国让提到,在强监管背景下,信托公司对合作机构的选择需更加慎重;在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模式下,信托公司也面临从传统融资向新型消费信贷风控理念的转变。
尽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涉足消金业务,但信托公司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却并不多见,现有的消金公司大多为银行系背景。
在西藏信托此次拟设立消金公司之前,2019年6月,首家“信托系”消费金融公司——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获批开业,该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35.1%,中信信托持股34.9%,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股30%。
另外,渤海信托持股中邮消费金融3.67%,持股比例不高。
对此,帅国让表示,信托公司介入消金业务有多种模式,一是“助贷模式”,即信托公司与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机构合作,作为放贷通道参与消费信贷;二是“流贷”模式;三是ABS模式。而单独设立消金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消费信贷的审核、放款和催收。因此信托公司需要配备专门的消费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做支撑。
此外,每经记者注意到,近日,中信银行的一份公告披露了中信消费金融2019年业绩。截至2019年末,中信消费金融总资产27.51亿元;自2019年6月成立后,2019年6~12月实现营业收入0.41亿元;由于处于开业初期,开办费0.13亿元,同时计提减值损失0.75亿元,导致净利润为-0.6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