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3月13日,央行发布消息,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此次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其中对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标准的银行释放长期资金40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1500亿元。”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有效增加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每年还可直接降低相关银行付息成本约85亿元,通过银行传导有利于促进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际利率,直接支持实体经济。此次定向降准兼顾主动推动和事后激励,用市场化改革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对此,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中型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去年人民银行已对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和城商行实施过定向降准,此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中所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将得到1.5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优惠,为发挥定向降准的正向激励作用,支持股份制银行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同时优化“三档两优”存款准备金率框架,此次对得到0.5个百分点准备金率优惠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同时要求将降准资金用于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并且贷款利率明显下降,从而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央行表示,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灵活适度,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搞大水漫灌,兼顾内外平衡,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为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