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将可以实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的先行先试,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
3月5日,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市银行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下称上海机制)发布了《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下称《方案》)。这也是2月14日出台的“金融30条”的首个实施细则。
所谓的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是指银行可以凭企业收付款指令,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直接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人民币资本金、跨境融资(含全口径跨境融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模式下的外债)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项下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2月27日,帕马(上海)机床有限公司进行了第一笔跨境结算的便利化业务,该公司财务总监路国光表示,以前需要提供报关单、订单等业务结算单据,现在根据交易指令就可以办理业务,当天只用了几个小时就完成了,大大提高了效率。
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公司财务经理苏方婕说,该公司境外咨询服务贸易比较多,以往需要把包括合同等资料提交到银行,现在则可以通过网银在公司里自己操作,“交易流程有点像企业境内的人民币网银操作一样便利,既提高了效率,减少了交易成本。”
这一创新举措,来自于“金融30条”。
2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金融30条”),30条具体措施中,涉及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的共7条。
这7条,涵盖了“促进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3条举措,以及“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业”的4条举措。
其中就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区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直接办理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和境外上市等业务下的跨境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
那么,什么是符合条件的临港新片区优质企业“?《方案》明确提出了“6+1”标准,比如,在新片区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生产经营;必须是以实体生产或经营为主业的企业;属于新片区内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或企业控股公司为世界500强企业;或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万人民币等。
此外,鼓励优先支持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等项下长期稳定合规地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企业,特别是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大、笔数多的实体企业或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同时满足“6+1”标准的企业,由“上海机制”各成员银行自行评估后纳入各单位名单。
“《方案》放宽了对企业的限定标准,对企业的经营规模、成立年限都没有过多的要求。”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李晓玮说。
而在经过银行的综合评估被纳入银行名单的优质企业,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副行长毛菡萏表示,在业务流程上就大大简化,“从之前的材料提交、材料审核,现在改为资质审核。大大便利了企业结算的效率,为企业提供了结算量上量的机会。”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表示,在前期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基础上,“金融30条”着重对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进行了再提升、再深入。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的先行先试,“进一步给银行松绑,允许在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等业务时享有更高的自主权,更好支持区内优质企业利用国内外资源实现创新发展。”
《方案》同时也明确了风险防控要求,银行须适时抽查交易真实性单证,对名单内企业进行现场回访,自律机制开展年度性综合评估等。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对这一做法是肯定的,也是支持的。”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刘兴亚表示。
刘兴亚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深入研究“30条措施”的新方案、新举措,成熟一项,实施一项,争取把政策早日落地生根,发挥最大政策效果,为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