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上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当前财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专项再贷款要快速精准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一是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要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强化责任担当,吃透政策、积极对接、主动服务,让政策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效果。三是切实兜牢地方“三保”底线,落实好“县级为主、省级兜底”的原则,不得出现“三保”无法保障的情况。四是要同舟共济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五是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积极帮助企业克服生产经营困难。
会议强调,2月7日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涉及部门多,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内容、知晓流程,用足用好政策。要迅速落实政策举措,与时间赛跑,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提高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水平。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财政部部长刘昆强调,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了一批财税支持政策,涵盖患者救治、医护人员激励、政府采购、物资保障等方面。这些政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效果正在逐步显现,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财政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出台和完善有关财税支持政策。
刘昆表示,截至2月8日下午6时,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2.9亿元。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表示,专项再贷款要快速精准落实到位。一是明确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9家主要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二是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三是严格专项再贷款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重点企业救灾、救急的生产经营活动。四是专项再贷款实行优惠利率,银行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利率也要实行优惠利率。五是专项再贷款发放采取“先贷后借”的报销制,保证资金投向更为精准。六是要求人民银行分支行加强监督管理。
刘国强强调,用好专项再贷款,还需要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一是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省级政府财政、发改、工信等部门、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省级分支行沟通对接,充分共享信息,精准、快速发放专项再贷款,确保资金第一时间用于重点企业防控疫情需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建议10个重点省市政府尽快将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和工信部备案。三是金融机构要快速审核,快速发放贷款,拿到企业名单之后,原则上1天、最长2天要将贷款发放到位。四是各方面要防范利益博弈和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要做好贷后管理,配合审计部门做好专项再贷款的专项跟踪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