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
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力做好辖区内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辖区内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首都经济稳定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和资金保障。
通知表示,第一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的资金支持,包括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辖区内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有效利用北京市银企对接平台开展融资对接。
第二要建立资金拨付汇划“绿色通道”,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资金快速及时到位,包括开通紧急拨付“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划拨;全力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稳定运行,确保防控疫情各类资金汇划及时高效。
第三是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一是对于北京市有关部门和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辖区内银行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二是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辖区内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三是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单证材料,经办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四是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五是各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六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北京外汇管理部报备。
第四是要加强疫情期间各项金融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保障现金供应安全充足,提升流通中现金整洁度;做好疫情期间征信服务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此外,通知表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足额交存的前提下,暂时延缓对金融机构考核材料报送的监督检查;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正常登陆人民银行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报送信息,系统信息及时性考核将充分考虑春节延期上班的影响;2020年2月初,金融机构需要报送的风险监测报表可以延后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 才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