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季度,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比三季度上升1.1个百分点。2019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6.6%,比上年上升0.1个百分点。
分三大门类看,四季度,采矿业产能利用率为75.1%,比上年同期上升4.9个百分点;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78.0%,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产能利用率为73.6%,与上年同期持平。
分主要行业看,四季度,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能利用率为71.5%,食品制造业为72.7%,纺织业为79.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76.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为71.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80.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79.5%,通用设备制造业为79.5%,专用设备制造业为80.1%,汽车制造业为78.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79.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82.6%。
2019年四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
行业
四季度
全年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同期增减(百分点)
产能利用率(%)
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工业
77.5
1.5
76.6
0.1
其中:采矿业
75.1
4.9
74.4
2.5
制造业
78.0
1.5
77.1
0.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3.6
0.0
72.1
-1.3
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1.5
3.0
70.6
0.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91.7
2.5
91.2
2.9
食品制造业
72.7
-1.6
72.9
-2.4
纺织业
79.6
2.2
78.4
-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0
3.7
75.2
1.0
医药制造业
76.4
-0.6
76.6
-1.0
化学纤维制造业
83.7
2.4
83.2
1.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1.2
1.4
70.3
0.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0.2
2.5
80.0
2.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9.5
1.7
79.8
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79.5
2.5
78.6
1.3
专用设备制造业
80.1
0.2
78.8
-0.3
汽车制造业
78.5
0.6
77.3
-2.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9.0
0.7
79.4
1.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2.6
2.3
80.6
1.2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能利用率:是指实际产出与生产能力(均以价值量计量)的比率。
企业的实际产出是指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总产值;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指报告期内,在劳动力、原材料、燃料、运输等保证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设备(机械)保持正常运行,企业可实现的、并能长期维持的产品产出。
2、调查方法及范围
大中型企业全面调查,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工业企业9万家左右。
小微企业按抽样方法推算总体,与大中型企业调查数据合成,计算出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
本调查按季进行,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3、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