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今日收盘,华林证券报14.79元/股,跌1.6%。
根据公告,证监会共列举出华林证券的七项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
三是对子公司合规管控不足,如从未对子公司进行合规检查;未向另类子公司选派合规负责人,向私募子公司选派的合规负责人主要在母公司办公。
四是未对投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出现重大风险或违规问题涉及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五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甚至部分关键职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
六是总经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职外,还担任了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七是监事会主席任职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不明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