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告称,据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监测发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究其本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有关规定,并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
此前,多地监管纷纷出台严监管政策,对非法活动进行摸底排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先后发布了防范虚拟货币的相关风险提示。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相关监管部门一共关闭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7批技术处置“出海”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3家。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微信和支付宝共关闭支付账户近万个。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判断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