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午间,东旭光电收到深交所问询函,要求详细说明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账面显示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下,却未能如期兑付中期票据回售付息的具体原因。
深交所公告函中表示,根据东旭光电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2019 第三季度报告》,截至6月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08 亿元,其中受限资金资金余额为 42.21 亿元;截至 9月末,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83.16 亿元。要求详细说明截至目前持有的货币资金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金额、存放地点、存放类型、使用安排及其测算依据等。
消息面上,上清所19日发布公告称,未收到东旭光电发行的中期票据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涉及债券分别为“16东旭光电MTN001A”以及“16东旭光电MTN001B”,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东旭光电19日晚间发布公告澄清,由于公司资金暂时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造成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未能如期兑付。并强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加速回款安排兑付资金,计划近期兑付 。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9日上午,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东旭光电、东旭蓝天19日起临时停牌。东旭集团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拟向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转让其持有的东旭集团51.46%的股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据天眼查,东旭光电、东旭蓝天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持有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的股份比例分别为21.84%、39.04%。
但对于东旭光电20亿中票回售违约,东旭蓝天证券部今日表示,东旭光电债务和我们无关,实际控制人即使变更也不影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