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雨萌
针对此前网传的深圳“豪宅税”调整消息,11月11日,深圳市住建局确认,即日起将深圳市辖区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房子调整为普通住宅,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深圳执行4年多的“豪宅税”征收标准迎来重大改变。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深圳对“豪宅税”的进一步调整,体现了税费政策和房地产政策之间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基于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税费政策进行调整,有助于降低存量房的交易成本。
早在2015年,深圳市出台的普通住房标准规定了十个区域普通住房的价格标准,如南山总价在490万元以下、福田总价在470万元以下、罗湖总价在390万元以下等。若该区域住房总价超过价格标准,则房源均属于豪宅。同时,该普通住房标准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以及实际成本价低于上述十个区域的普通住房标准。
“用上述标准来区分深圳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直接导致了不少普通住宅被豪宅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豪宅标准主要影响的是税费,即在深圳购买二手房时,除了要缴付契税、个税等费用,对于豪宅而言,还需要缴纳俗称的“豪宅税”(实际为差额增值税与城市建设和教育附加税的总和)。
事实上,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上述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显然与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已无法匹配。
“目前,市场上大量中小户型住房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这无疑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刚需购买住房的负担。近两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也收到很多群众的反映,要求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保障刚需购房。”深圳市住建局称,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对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行新的调整,而这也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落实国家减税降赋精神,充分考虑普通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而采取的一项举措。
与此同时,深圳市住建局还特别强调,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深圳市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进而调整“豪宅税”,其意图在于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此举确实会刺激深圳本地的成交量,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房价高企以及楼市调控政策从严的背景下,目前市场的换房需求仍相对较弱,即使短期对成交量会有一定的刺激,但刺激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