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WTO)改革迫在眉睫,然而改革方案尚无定论。
近日在全球化智库(CCG)主办的第六届中国企业全球化论坛上,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原院长霍建国表示,当下WTO的改革确实呈现复杂、艰难的状态,需要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大胆表达自己的意见。
同时霍建国也指出,如果美国能够认识到现在很多选择是走不通的,或许能够更灵活一点。
据第一财经记者从核心渠道了解,在10月28日的一次WTO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有116个WTO成员方要求尽快开启争端解决机制下上诉机构的法官纳新和甄选程序,但美国再次拒绝了这一建议。11月初, 上海也举办了一场WTO小型部长会议,欧盟、俄罗斯、印度等33个WTO成员部长或部长代表,以及WTO总干事阿泽维多等200多名代表应邀与会。
“中国支持WTO进行必要改革。我们一方面认为推动WTO改革具有必要性,同时也认为WTO改革不能另起炉灶,应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中国WTO研究会研究部主任崔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WTO是促进扩大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组织,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支持多边贸易体制
霍建国说,目前中国在参与WTO改革方面已明确表示支持多边贸易体制,让WTO发挥更大的作用。
他表示,改革或可分为两个层次。首先,在WTO的原则问题、主要职能、谈判功能、贸易审议、争端解决等方面,不能推倒而是要认可支持。如果第一步能够圆满完成,第二步则可以进入到具体的新规则(改革)方面,譬如包括电子商务、公平竞争标准以及产业政策和补贴(政策)的变化等。
“在大原则指导下,下面会好解决一点。”霍建国指出,“目前很多问题是混在一起的,有原则性问题,也有规则性问题。这使得主要的贸易方,像美国、欧盟、中国、日本的意见很难达成一致,让改革变得很复杂。”
他透露,目前各方寄希望于2020年在哈萨克斯坦举行的WTO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MC12)。
霍建国指出,在这个会议上,各成员方领导人的决定是推动认可的原则,剩下问题则交给各方贸易部长研究,牵头组织具体规则谈判。他认为:“如果能做到这点,未来的改革趋势就会比较好一点,就会走得顺一点,但现在看来困难还是比较大,因为各方都在牵头推动各自的理念。”
霍建国表示,加拿大跟欧盟谈的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上诉机构的改革意见有可取性,即将上诉机构大法官放到统一数据库,每个案件随机挑选法官组成裁决组。这是可操作性较强的一种改革选项。
他还强调,一定要坚定支持多边体制的改革。“多边体制某种意义上是对弱小国家利益的一种保护,而对于大国来说,更多是一种约束。”霍建国指出,如果大国不愿意承担这种责任,世界贸易就会走向混乱与冲突。这对全球经济发展、贸易和繁荣都不利。
共同反对美国破坏争端解决机制的做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则表示,当下最需要的是耐心。
“在WTO成立之前,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80年代,多边贸易体制也面临非常严重的危机,如何在大范围形成共识是需要时机的,目前着急也没有用,需要等待时机。” 屠新泉认为,比如WTO之所以能够成立,乌拉圭谈判之所以能够成功,一个重要的推动力是冷战结束,而这样的时机并非靠单方面的主观努力就能取得。
屠新泉表示,当下美国破坏争端解决机制的做法需要大家要共同反对,希望其他WTO成员方团结起来,维持现在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这一点十分关键。
“即使美国在破坏,只要其他国家都能够团结一致来维持这个体制,我觉得还是有很大的示范作用,未来可能美国也会对其目前政策做出一定调整。”屠新泉指出:“从以往情况来看也是如此,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也搞了很多类似的单边措施或者双边冲突,之后随着形势变化,美国又回到了多边体系之中。”
屠新泉表示,上诉机制是WTO成立时的创新行为,最重要的特点是独立性,但目前来看美国不喜欢这种独立的司法体系,这跟美方的法律传统也有关系。
不过他也坦言:“WTO是一个成员驱动的国际组织,如果美国坚决要否定这个上诉机制,其实谁都没有办法。”他表示,对其它的WTO成员方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团结起来维持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并依靠这个体系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目前,WTO下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机构即将出现六个法官职位的空缺,其中四位已离职,另外两个职位也将在12月10日出现空缺情况。
上诉机构是WTO体系中负责裁决贸易争端的“最高法院”。根据相关法律,WTO上诉机构常设7位法官。但近年来,由于美国在上诉机构启动法官纳新、连任程序方面的蓄意阻挠,从2018年1月起,上诉机构仅剩三位大法官,分别来自中国、美国和印度,三人也是上诉机构能够运作的底线。其中,美国籍法官格雷厄姆和印度籍法官巴提亚(Ujal Singh Bhatia)的任期均将于2019年12月到期,而中国籍法官赵宏的任期将在明年11月结束。
令人感到担忧的是,若上诉机构瘫痪,大部分的WTO上诉案件将变成死循环,通常败诉方都会选择对专家组的报告提出上诉,而在上诉机构瘫痪情况下,该申诉将永远无法得到终审,败诉一方也可以随意否决专家组报告,而不受任何约束。